來趣漫旅2日︱1泊2食本行程更新日:2026/1/28

每房最多只能2位小孩或嬰兒不佔床,若小孩佔床與大人同價

 

暫定07:00台北車站出發–最新打卡聖地~台中綠美圖–第二公有市場(午餐自理)–台塑生醫健康悠活館–曾文水庫–曾文之眼–天空步道–住: 台南趣淘漫旅(晚餐套餐或自助晚餐)

集合時間:暫定早上07:00
※集合地點:暫定台北火車站東三門/桃園南崁交流道(07:40)/新竹光復饅頭店(08:30)/台中特力屋西屯店(台灣大道)(09:45)

 

【台中綠美圖】
座落於中央公園,是結合市立美術館與圖書館的城市文化新地標,由日本建築師妹島和世操刀設計,以「美術館中有圖書館、圖書館中有美術館」為核心概念。建築外觀以大量曲線與通透空間構成,融合綠意、光影與自然景觀,展現現代感與開放性。

 

【第二公有市場】
位於中區,是台中最具代表性的傳統市場之一,創立於日治時期,至今已有百年歷史。市場建築呈放射狀設計,中央圓環向外延伸,動線清楚、機能完善。早年以民生採買為主,如今更因聚集眾多老字號小吃而聞名,包括滷肉飯、肉圓、麵攤與甜點名店,吸引在地居民與觀光客前來朝聖。

 

【台塑生醫健康悠活館】
「台塑生醫」大膽突破,成為「台塑企業」首家、唯一開放民眾進入廠區的公司,邀請消費者瞭解「台塑生醫」如何誕生每一瓶為民眾健康美麗把關的產品,也是台灣首座全產線從產品研發、品質控管到生產製造系統開放參觀,讓大家能眼見為憑看到「台塑生醫」化粧品 GMP 彰化廠在「產醫學」發展的用心與努力。「台塑生醫健康悠活館」是全台灣第一座以「智慧健康生活」為主題的生活前哨站,為了讓民眾可以追求更好、更健康的自己,館內結合居家照護檢測、全能 i 醫體健儀量測、智慧肌膚水份檢測、頭皮健康檢測、健康居家體驗以及生活防衛戰等智慧健康服務,挑戰我是「健康小博士」的闖關認證,落實每一個人皆可為自己的健康把關。

 

【曾文水庫】
位於台南與嘉義交界,是台灣規模最大的水庫,也是重要的民生與農業用水來源,水庫四周群山環繞,湖面遼闊,隨季節水位變化展現不同景致,晴天時湖光山色倒映其間,景色壯麗迷人,園區內設有觀景台、環湖道路與休憩設施,適合散步、拍照與欣賞自然風光。
【曾文之眼】
位於曾文水庫遊客服務中心,建築外觀以獨特的「眼睛」造型著稱,提供諮詢、遊憩資訊。
【天空步道】
位於曾文水庫風景區內,延伸至空中或觀景平台,通常具有玻璃或懸空設計,提供俯瞰湖景的270度或360度視野。

 

【台南趣淘漫旅】
位於曾文水庫景區內,是一間主打「冒險×休閒」概念的特色旅宿,深受親子與年輕族群喜愛,飯店以活潑設計風格呈現,空間色彩明亮,營造輕鬆有趣的度假氛圍,園區內規劃多項戶外冒險設施與體驗活動,如高空探索、繩索挑戰與團隊互動遊戲,讓旅客在安全規劃下親近自然、釋放活力,客房舒適寬敞,兼顧機能與休息品質;公共空間則融合休憩與交流功能,趣淘漫旅不只是住宿,更是一段結合探索、放鬆與歡樂回憶的旅程,為台南山林旅遊增添不同風貌。
自助餐視當天用餐人數而開放,若無開放則改為套餐。

  • ×
  • 方便遊玩,敬請自理
  • 飯店自助晚餐(價值NT$599+10%) 或套餐
享用飯店早餐–玄空寺–永興吊橋–當地尚青~玉井青果市場採買水果–玉井老街(午餐自理)–拾粹院文創藝術園區–台中一福堂–賦歸

【玄空寺】
位於高雄田寮月世界地區,是一座依石灰岩惡地地形而建的特色寺院,寺體巧妙嵌入裸露岩壁與洞穴之間,建築與自然地貌相互融合,呈現莊嚴又獨特的景觀風貌,走入寺內,可見岩洞、石壁與殿堂交錯,空間層次豐富,別具神秘靜謐氛圍。

 

【永興吊橋】 
位於台南玉井山區,是橫跨溪谷的景觀吊橋,也是當地居民與遊客常造訪的秘境景點,吊橋橋身修長,行走其上可俯瞰溪流與兩岸綠意,周圍群山環繞,環境清幽自然,隨著腳步前行,橋身微微晃動,增添探訪山林的趣味與臨場感。

 

【當地尚青~玉井青果市場採買水果】
來到台南山線,絕不能錯過「當地尚青」的玉井青果市場,這裡是南台灣重要的水果集散地之一,集結玉井及周邊產區的新鮮農產,尤以芒果聞名全台,依季節不同,市場內可見愛文、金煌、芭樂、鳳梨、香蕉等各式當令水果,色彩繽紛、香氣撲鼻,許多攤商直接向果農進貨,價格實在、品質新鮮,是在地人與行家採買水果的首選,市場氣氛熱鬧,人情味濃厚,邊逛邊買還能感受台南純樸的農村風情,無論自用或採買伴手禮,都能把最道地、最新鮮的台南水果一次帶回。

 

【玉井老街】(午餐自理)
位於台南山線核心,是結合在地生活與觀光氣息的老街聚落,街道兩旁聚集小吃店、冰果室與傳統商家,其中以芒果冰、芒果甜點最具代表性,每到夏季吸引大量遊客前來消暑嚐鮮,老街保留濃厚的在地人情味,漫步其間可感受早期農產集散市街的發展軌跡。

 

【拾粹院文創藝術園區】
「拾粹院文創園區」位於大林糖廠旁,園區最大亮眼有9公尺超高大金剛主題,而且還是全台最高四層貨櫃大型3D藝術超吸睛,在園區裡還有AR互動影像呈現鯖魚在海裡中魚龍捲,拾粹院裡有鯖魚主題館販售鯖魚相關產品,園區裡有許多3D彩繪都很生動而且也能和牆壁上的彩繪互動合影。

 

【台中一福堂】
源溯到日治昭和三年,「一福堂」老店創辦人陳周財老師傅,選定緊臨人潮聚集的大墩梅枝町(今竹廣市場中正路上),開創以糕餅專賣的「一福堂菓子舖」。靠著老祖父傳承的好手藝和真材實料、堅持傳統的古早味作餅原則,一福堂老店代代秉持著專職製作道地的「老台中風味名產」為旨。像是民國四十、五十年代,藉由火車兜售傳開的名產「太陽餅」,一福堂老店即以細緻口感令饕客難忘,更扮演起月台零售攤與飛快火車小姐們的大宗供貨商;民國五十三年,結合日本引進之新技術,首創研製出的「檸檬餅」,創造出一股追求異國風味的銷售高潮,更是引發中部糕餅市場一陣仿效的經典之作,在在顯示出老店結合傳統、創出新意的堅持與熱情。

  • 飯店內享用早餐
  • 方便遊玩,敬請自理
  • ×
  1. 本行程為政府補助旅遊方案,團費已含扣除補助費用。參加貴賓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身分證或健保卡),並配合現場拍照,以利補助申請作業。若未提供證明文件、無法配合拍照,或無法全程參與行程/僅住宿不走行程者,將不符合補助資格,需另補費用 NT$1000/人。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提供正確名單與聯絡電話,當團隊人數32位以上可出團時,此作業金即轉為定金。
  2. 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,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若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(如遲到等),或出發當日無法聯繫到客人,或因故取消行程或延期,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,其費用需自行負責。
  3. 以上行程景點會依據實際狀況調整前後順序,敬請理解。
  4. 因遊覽車為密閉空間,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上車,以免影響遊客安全。
  5. 請務必攜帶身份證件,未攜帶證件,無法核對保險名單,若產生損失自行負責,恕不退費。
  6.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30位以上(含)。
  7. 請於規定地點及時間集合,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定,並表定時間僅供參考,無旅客時將不停靠。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,本公司不予退費。
  8. 此行程內所包含活動項目或門票為團費包含,如旅客自動放棄者,恕不退費。
  9.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。
  10. 為降低團費成本,已先行將優惠票種(如老人、小孩、殘障…等)計算於成本中,故無優惠或票差可退回,敬請見諒!
  11. 按最終出團人數指派遊覽車型,恕無法指定遊覽車車型車款。
  12. 若未正確提供上車地點,出發當天不接受更改地點,亦無法另行等候與接送。
  13. 出發前五個工作天(不含國定假日) 內,以及用餐當天及現場,不接受客人更換葷素選項。團體旅遊,素食餐點並非葷食菜色一樣豐富多菜,敬請旅客體諒。
  14. 出發前五個工作天(不含國定假日) 內更改換人,需收取$500/人作業費。
  15. 非持有台灣身分證者,需加收$500/人費用,若無法接受請勿報名,謝謝。 
  16. 因作業、保險與責任歸屬因素,當天恕不接受私自換人。
  17. 遊覽車座位,請於出發前30分鐘向領隊劃位,按報到先後選位,1人最多限劃2座位。
  18. 若同一個出團日,同時報名20位以上客人,可優先將從最後排往前計算的座位數預留。
  19. 有關遊覽車座位安排如下:1.台北集合點上車的貴賓按集合時間先到先選。2.台北以外集合點上車貴賓,本公司將優先保留中間排往後座位,並視台北以外上車貴賓人數多寡彈性調整。3.行動不便者(本人與陪同一名)則保留前後門鄰近座位。以上請各位貴賓互相理解,若無法接受請勿報名。謝謝 !
  20. 行程表列之觀光工廠僅供參考,將視路況或實際情況進行更動調整,請見諒。
  21. 如遇景點關閉,將以替代景點作適當安排。
  22. 台中客人,可於特力屋或一福堂解散,若選擇特力屋則放棄一福堂行程,若選擇一福堂,則於一福堂解散,不再返回特力屋。
  23. 團費包含:
    a.兩佰伍拾萬旅責險及20萬意外醫療險;
    b.遊覽巴士;
    c.表定行程之住宿餐食與景點。
  24. 團費不含:
    a.作業服務費,NT$400元/人;
    b.表訂行程以外之費用;
    c.個人消費;
    d.車上瓶裝水。(提倡節能減碳,不再提供瓶裝水)
 
【取消規定】
旅客因故取消行程,將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辦理。
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
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列基準賠償:
  1.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  2.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  3.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  4.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  5.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  6.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   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   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 

現金優惠價(不含作業服務費NT$400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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